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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的鉴别和认定:将疾病列入国际劳工组织职业病目录的标准

发布时间:2012-12-24            字体大小:  

                                             译者前言

2010325日,国际劳工组织第307届理事会正式批准了最新的2010年修订版国际职业病目录,该目录是国际劳工标准法典之一《职业病目录建议书》(第194号)的附件,此次颁布的新目录将替代2002年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版本。从2002年国际劳工组织第194号建议书颁布职业病目录起,国际劳工组织为更新职业病目录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包括评估全球职业病学科的研究进展,了解分析各成员国职业病目录及其变化,征求成员国政府、雇主和工人三方对国际职业病目录的修订意见。在此基础上国际劳工组织于2005年召开了由成员国政府、雇主和工人三方代表组成的专家会议审议2002年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职业病目录修订提案,根据对成员国职业病目录修改意见的调查结果提出了具体的修订建议,职业病目录修订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2005年专家会议后,国际劳工组织同政府、雇主和工人三方代表又进行了一系列技术和政治磋商。在对那些有争议的关键条目达成一致意见后,国际劳工组织于2009年召开了职业病目录修订专家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并通过了新的职业病目录。经2010年第307届理事会讨论和批准,最终形成了反映目前国际职业病鉴别和认定万面最新进展的新的国际职业病目录。   

2010年修订版的职业病目录旨在帮助各国开展职业病的预防、登记、报告及赔偿(如适用),其反映了在职业病的鉴别和认定方面的最新国际进展情况,涵盖了国际上认可的一系列职业病——从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及生物因素所致的疾病,到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皮肤病、肌肉骨骼疾病及职业癌。该目录还首次列入了职业性精神及行为障碍。目录在各类别职业病栏目下都设了一个开放性条目,这可使职业病目录中未列的疾病,只要被证明是由于职业原因造成的,也可认定为职业病。   

我国政府和学者积极参与了该目录的修订工作。2005年,卫生部监督局苏志局长(时任执法监督司副司长)作为中国政府代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以下简称“职业卫生所”)周安寿副所长作为随行技术顾问参加了更新国际职业病目录的第一次专家会议。20091月,职业卫生所张敏研究员受邀参加由意大利米兰大学牵头的国际核心专家组,参与对国际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诊断标准技术背景文件的制定工作。200910月,卫生部监督局陈锐副局长(时任副巡视员)代表中国政府出席了职业病目录修订的第二次专家会议,并被大会推举为报告人,在第二次职业病目录(第194号建议书)修订专家会议报告上签字。职业卫生所李涛所长、张敏研究员及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黄汉林院长作为随行技术顾问也参加了此次会议。作为国际劳工组织临时技术顾问,201110月张敏研究员还应邀参加了国际劳工组织制定职业病诊断与接触标准指南的专家会议。他们都为国际职业病目录的更新作出了贡献。   

职业病目录修订不仅是一个单纯的技术和法律问题,也与经济发展水平、社会保障制度有着密切关系。随着经济全球化,职业病目录还涉及国际政治、经济、人权保障等问题,受到备国的高度关注。为了帮助读者理解职业病目录的更新过程及其依据,并有助于2010年修订版职业病目录的推广和应用,国际劳工组织于2010年出版发行了《职业安全卫生系列丛书》第74号《职业病的鉴别和认定:将疾病列入国际劳工组织职业病目录的标准》。该书内容主要包括2010年新修订的职业病目录、“职业病的鉴别和认定:将疾病列入国际劳工组织职业病目录的标准”的工作文件以及为制定这个新目录而召开的两次职业病目录修订专家会议的报告。   

我国现行职业病目录是2002年发布的,在职业病的预防控制、劳动者健康权益保护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进展,对现行职业病目录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以适应新形势下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要求。   

为了促进在我国推广和应用2010年修订版国际劳工组织职业病目录,使我国政府职业卫生监督、劳动用工监管等部门以及广大劳动者、雇主、职业卫生工作者能更好地跟踪、了解职业病鉴别和认定方面的最新国际进展,并为我国职业病目录修订提供借鉴,职业卫生所于2011年将《职业安全卫生系列丛书》第74号《职业病的鉴别和认定:将疾病列入国际劳工组织职业病目录的标准》的翻译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序号1.1),拨出专项经费,组织信息与政策研究室具体负责该书的翻译工作,并在翻译工作完成后及时安排该书的出版、发行。   

《职业安全卫生系列丛书》第74号《职业病的鉴别和认定:将疾病列入国际劳工组织职业病目录的标准》是一部重要的技术文件,不仅专业技术性强,还涉及不少法律问题,该书文字严谨、准确。为了准确传达原文的信息,我们在翻译中首先确保文字的“信”和“达”,再尽可能做到“雅”。为此,信息与政策研究室的全体同志付出了艰辛的劳动,查阅了大量背景资料,逐字逐句对译文进行反复推敲,数易其稿,尽一切可能准确表达原意。译者在翻译过程中曾多次就书中一些词的准确译法,请教该书原作者、负责国际劳工组织修改职业病目录工作的协调员、国际劳工组织高级职业卫生专家牛胜利博士。北京协和医学院乌正赉和职业卫生所吴维皑两位老教授对本书进行了逐字逐句的全面审定工作。职业卫生所主管职业卫生韭务的周安寿副所长两次对译文全文进行了审定,职业卫生所尘肺病和职业中毒专家李德鸿、黄金祥教授也对职业病目录部分的翻译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国际劳工组织日内瓦总部翻译科高级中文翻译王利民先生也对本书的译稿进行了审定,并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本书所涉及的法语、西班牙语的专业机构名称均由国际劳工组织总部职业环境安全卫生处Sheila Vythelingum女士先翻译成英文,再由我们将其译成中文,对此,我们均表示衷心感谢。   

译者和参与译、校的各位同仁对本书翻译质量的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得到了原书作者牛胜利博士的高度赞扬,他在给同事王利民先生的信中写道,国内同行对于国际劳工组织第74号丛书翻译工作高度负责的认真精神,就他所见,在国内外同行中都堪称典范。2010年修订版国际职业病目录的中文翻译文本已成为国际劳工组织的《职业病目录建议书》(第194号)的附件(《职业病目录(2010年修订)》)中文版的正式出版物,为国际职业病目录的中文翻译作出了实质性贡献。在此,谨对所有为本书翻译付出艰辛劳动的同仁们以及给予本书翻译大力支持的职业卫生所的各位领导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限于译者水平,译文难免有不足之处,敬祈各位同仁批评指正,以利再版时修改。

 

职业卫生所张敏

O一二年三月五日

 目录

缩略语 
译者前言 
前言 
1部分职业病目录(2010年修订版) 
2部分职业病的鉴别和认定:将疾病列入国际劳工组织职业病目录的标准 
1
职业病的定义 
2
职业病的鉴别和认定的一般标准 
3
鉴别和认定具体疾病的标准 
4
将某疾病列入国际劳工组织职业病目录的标准 
5
职业病目录的更新 
6
进行磋商求共识 
7
通过三方磋商所达成的共识 
8 2002
年《职业病目录建议书》(第194号)的职业病目录修订专家会议的决策过程(20091027—30日,日内瓦) 
附录1 关于职业病目录修订专家会议报告(20051213—20日,日内瓦) 
附录2 职业病目录(第194号建议书)修订专家会议报告(20091027—30日,日内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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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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