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绍昌(1931年6月-),1955年9月参加工作。研究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任劳动卫生标准委员会委员兼秘书,主持制定多项粉尘卫生标准;“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分级标准”获1991年原劳动部科技进步奖三等奖(第2名),“全国尘肺流行病学调查研究”获1991年卫生部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第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