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所党员干部参加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19-08-21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深入开展直属机关警示教育月活动的通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关于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月活动,提升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效果,8月16日中心纪委组织直属单位党员干部现场旁听了北京市第三人民中级法院对“史某贪污、受贿罪”一案的公开审理。职业卫生所7名党员干部参加了旁听。庄严肃穆的公开庭审给现场人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上了一堂零距离的警示教育课。
被告人史某原是中国轻工业集团下属中轻物产公司的副总经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指使中轻天津公司在进出口贸易中虚开运费发票,套取公款一千余万元,在与芬兰斯道拉恩索公司的原料进口贸易中收受回扣47万美元,并将涉案款项全部转入个人股票账户用作炒股资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通过举证、质证、辩论、被告人陈述等程序,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并择期进行宣判。史某身为国企领导干部,违反财经纪律,侵吞国有资产,非法收受巨额回扣,尽管其主动投案自首并退缴所有违法资金和收益,但给国家和企业都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给家庭造成无可挽回的影响,属于严重的违法违纪,史某后悔莫及。
中心党员干部通过旁听审理现场,不仅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了解了审理办案程序,同时也深刻认识到,作为公职人员只有遵守党纪国法,按制度和规矩办事,时刻绷紧纪律法律这根弦,方能行稳致远。活动给参加人员上了一堂“看得见,摸得着”的生动具体的警示教育课,达到了以案学法、以案明纪、警钟长鸣的教育效果。
(职业卫生所 纪检监察审计)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