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腐败警示录:在境外接受超标准接待和用公款互赠礼品
发布时间:2017-07-14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典型案例:
某国有企业副总经理王某某带队赴欧洲进行企业战略管理境外培训。期间,多次接受该国有企业驻德国分公司及该国有企业有关联的其他企业驻外机构的豪华宴请,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此外,王某某还代表培训团与该国有企业的某关联企业的驻外机构公款互相赠送礼品。
案例剖析:
本案是一起因公短期出国培训期间违规接受豪华宴请和用公款互赠礼品的案件。所谓的因公短期出国培训,是指各单位选派各类业务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国外进行90天(不含90天)以内的业务培训。按照规定,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纳入预算管理,无预算或超预算的不得安排出国培训。各单位不得组织计划外或营利性培训项目,也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无实际需要及参观考察等一般出国培训项目。培训团在国外期间,不得与我国驻外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用公款互赠礼品或者纪念品。本案中,王某某等人在境外培训期间,违规接受豪华宴请,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与我国企业驻外机构公款互赠礼品,违反了出国培训纪律,应当受到责任追究,并责令退赔挥霍的公款。
廉政提醒:
今年来,一些党员干部讲排场、摆阔气的现象屡禁不止,而且有走出国门之势。其表现形式之一就是在境外举办豪华宴请,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在社会上乃至国际上产生了恶劣影响。有的还借出国之机,变相收受礼金、礼品,以为可以躲过国内有关部门的监督。
存在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有享乐主义思想,加上西方腐朽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和社会上不正之风的影响,贪图享乐,好大虚荣,向往奢靡。再加上一些党员干部认为出国在外,凡事不能丢了中国人的脸,不能让人小瞧中国人,便处处出手大方,不以浪费为耻,翻译挥霍为荣。党员干部这些行为违背了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要求,违反了廉政纪律,助长了不正之风,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应当受到严厉制止和纠正。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牢牢守住底线,不论身在何处,无论走到哪里,都要时时廉洁自律,万万不可以脱离实际,追求一种国家、社会和群众都难以接受的过高、过奢的生活方式;更不要自以为聪明,可以避开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否则,回到国内,等待的就不是亲人的鲜花和掌声,而是执纪执法人员的铁面。
(纪检监察审计室宣,摘编自《微腐败警示录》)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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