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大纲编制会在京召开

发布时间:2014-04-29            字体大小:  

 

根据疾控局职业卫生协调会的精神,为加强职业病诊断医师队伍建设,提升职业病诊断能力,尽可能的减少地区间在职业病诊断能力方面的差异。2014423-24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在北京前门建国饭店举办了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大纲编制会,李涛所长全程参加了编制会,并关会议谈了卫计委对这项工作的要求。职业卫生所周安寿、黄金祥、薛春霄、俞文兰研究员,北医三院徐希娴教授,上海化工职防院李思惠主任医师,广东职防院杨爱初主任,山东省职防院邹建芳主任,江苏CDC职业卫生所张恒东所长,湖北省CDC梅良英副所长,武钢职防院张望珍院长、江汉油田CDC黄江主任等专家参与了研讨会,大家针对《职业中毒》与《物理因素与其他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大纲的每条内容进行了严密而细致的讨论,并达成了共识,我们根据专家建议进行了整理,完成了培训大纲的编制工作。

培训大纲中每章内容均由课程内容、目的与要求、重点、难点及其参考学时数五部分组成。目的与要求中又分为熟悉、掌握和了解三个层次,熟悉的内容需要重点讲解并适当结合案例;掌握的内容需要在课堂上进行讲解;了解的内容以自学为主。此次大纲的制定依据新版培训教材,并参考新修订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尚未制定标准的新增职业病作为了解内容。培训大纲将每章中重点职业病的诊断要点与鉴别诊断作为学习重点,鉴别诊断同时也是需要掌握的难点,难点问题要求技术负责人必须掌握。各省在使用该大纲时可根据不同培训对象、不同地区职业病发生病情况有所侧重。

李涛所长强调了培训大纲的定位与作用,首先将培训对象定位于诊断医师,同时定位于省级职业病诊断医师的培训。大纲的制定旨在统一、规范省级职业病诊断医师的培训内容和范围,作为质量控制的工具。指导省级单位对准备从事职业病诊断医师进行规范化的培训,突出实用性和应用性的原则。本大纲不同于临床执业医师培训大纲,重点应用于规范职业病诊断能力的培养,包括疾病的病因、临床表现、相关重要检查结果的分析、疾病诊断与鉴别诊断,及其职业暴露因素与疾病的因果关系判定等内容。

编制全国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大纲能够有效的推动职业病诊断医师队伍建设,为规范全国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起到积极作用。


(女工室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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