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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职业健康风险评估”专项2018-2020年度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17-09-04            字体大小:  

  《职业病防治法》中明确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对职业健康风险进行评估,为制定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治政策提供科学依据”,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是《职业病防治法》赋予卫生计生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和任务。 

  随着我国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工业化、城市化、全球化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大量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人类面临的职业健康问题更为复杂,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严峻的形势和挑战。近年来,我国新报告的职业病病例逐年增高,一些传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如:粉尘、有机溶剂等)导致的职业健康影响尚未得到根本控制,同时一些新出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如:职业心理因素、职业工效学因素等)导致的精神心理疾患和肌肉骨骼损伤等工作相关疾病的发生日趋严重 

  为更好地为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履行《职业病防治法》赋予的职责提供技术支撑,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简称职业卫生所)特设立职业健康风险评估专项(2018-2020年),针对接触面广且危害严重或新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开展健康风险评估,为制修定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治策略,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具体申报指南如下: 

  一、申报方向及考核指标 

  总体目标:履行《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赋予卫生计生部门的职责,立足国家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需求,深入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力争通过项目的实施,对重点职业有害因素导致的职业人群健康危害进行全面、深入的风险评估,为依法开展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健康,提供全面和详实的科学依据。 

  本专项执行期为32018-2020年),计划资助4-6种职业危害因素风险评估,3年资助总经费额度1000万,按照年度划拨。每种因素具体资助额度按照项目申报额度及专家评审意见确定。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报,每种危害因素应以项目形式整体申报,每个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5个,项目参加单位总数不超过10个。 

   经专家遴选,本专项优先资助领域为:噪声、苯及苯系物、粉尘(矽尘)、金属粉尘(镍)、多环芳烃及硝基多环芳烃、工效学因素等6种职业危害因素的健康风险评估。 

   研究内容:收集、整理现有国内外毒理学、职业流行病学等研究资料;收集和评估该危害因素在我国重点行业、重点人群的暴露水平,职业危害因素接触的劳动者数量、分布、接触水平和产生的健康危害等,形成国家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报告。 

  考核指标: 

  1、必要考核指标 

  1)每个项目需提交年度进展报告;项目结束时,提交职业危害因素的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报告,报告应全面反映职业危害因素在我国不同行业的暴露水平和人群健康危害情况; 

  2)每个项目3年应发表中英文论文20篇以上,其中SCI收录论文至少6篇(IF52篇;IF<5 4篇); 

  3)经费的使用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年度经费执行率达到100% 

  2、选择考核指标 

  每个项目建立一支职业卫生所牵头,联合大专院校、省、市级职业病防治机构的科研团队,为后续申请科研项目做好人才准备。 

   二、申报及评审流程 

   申报人根据指南支持方向以项目形式进行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指南中要求的全部考核指标。每个项目(含课题)只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负责人。 各申请人按照申请书的格式和要求,于20171015日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到科技业务处。科技业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项目负责人须到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立项结果及专家评审意见和建议将反馈给项目负责人,立项结果将在所网站进行发布。 

     

   三、申请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为本所正式在职职工,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个月。项目(含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中级技术职称需具有博士学位,并需要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 

   2、项目(含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含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3、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1项项目;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申请和参与风险评估专项项目数(含课题)合计为3项,中级及以下职称参与项目数不限。 

   四、考核方式 

   项目的实施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发挥各自优势,强化各团队、各任务之间的统筹衔接,联合克难项目立项后,原则上不能随意更改负责人,如需调整需向科技业务处提交申请,经讨论批准后方可更改。 

   科技业务处于2018201912月底前对项目进行年度考核,年度任务、经费执行等完成达不到要求者,由年度考核专家组决定是否更换项目负责人或终止项目执行。 

   科技业务处于202012月底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对于不能按时、按照考核指标要求完成项目者,将不能申请下个周期的风险评估项目,并在其申请承担其它所工作经费项目时调减工作内容和经费。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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