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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性声明

发布时间:2017-03-30            字体大小: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隶属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能够承担和开展检测工作的独立法人单位,将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相关的检测标准(规范),接受个人或单位委托,提供检测服务,为实现检测工作的公正性,特声明如下:

  1、本所检测活动的运行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认实〔2016〕33号)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的要求,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检测规程和标准;

  2、为所有的委托方(客户)提供科学公正的服务;

  3、本所出具的检验(评价)报告的真实性,不受任何来自行政、商业、金融或其他方面不良影响的干扰;

  4、对客户的技术、资料、样品、检测结果以及其他商业机密严格保密,不得在与检测无关的领域利用这些技术资料,也不允许提供给第三方;

  5、不参与任何损坏本所判断独立性和检测诚信度的活动;

  6、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收取检验费用;

  7、本所全体工作人员恪尽职守,竭诚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并接受客户对其公正性的合法监督;

  8、若有违反以上声明并给客户造成损失的,愿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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